2004-6-9 星期三 雨
我是一个不大喜欢动的女子,最喜欢的运动方式就是散步,如果它也算得上是的话。而大多数时候,我都喜欢一个人静静呆着,看看书也好,敲敲字也好,不管怎样我都能将自己安排得舒舒服服服的。可能是性格决定了,我不能做个会折腾的女子,倒是常常随遇而安,比如感情。
外面下着雨,我也懒得出去,就赖在办公室里上网。王敏神秘兮兮地走过来告诉我小苏处男朋友了,我摇摇头,她是最能捕风捉影的了。世界上就有这么这一类人,关心的人关心的事比关心自己还多,而另一种人就是对什么事都不关心对什么人都谈谈的,我与王敏大概就分别处在这两个集中吧。我没有回头,笑着答她:“大小姐,你的朋友呢?什么时候带来给我们看看。”她像突然发现新大陆似的,凑到我的身边说:“忘了你了。说,星期一是不是佳人有约了?那个叫周一飞的是不是你男朋友?”我大叫头痛:“那天我是去看电影了,只是那部《后天》太好看了,直到电影放完时我才想起身边还有个周一飞。还有,他不是我男朋友,我喜欢的是这个叫十一的男人。”点了点QQ上那个闪动的头像,我回头问王敏:“够了没?”“周一飞真的不是你男朋友?”王敏追问一句。我差点崩溃,拿眼睛盯她。她一面无赖地笑着,一面退了出去。
习惯了她这样,自嘲般地笑笑不再理会。倒是对周一飞生出了几分歉意,为那天看电影的事也为今天对王敏说的话。
我给十一敲过去一句话:“刚告诉同事我喜欢你。”在他面前,我从不掩饰,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宠爱,我更加的肆无忌惮。
这个十一,竟然给我回过来一个大红舌头,说着绕口令:“我知道你喜欢我,我也喜欢你。就像喜欢我的妹妹。”其实他不用加上后面一句我也能明白他的,就像他懂我一样。
十一从不劝我忘了丁文,他说:“感情没有对错,有过就好。不要刻意去做什么,也不要刻意去忘记什么。将来的某一天,当你想起这件事时,你会发现你已很久不曾将它想起。”是啊,不管丁文的突然离去是对还是错,至少我爱过,我痛过,我有过,这些已足够我回忆一辈子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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